阿里地区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工作顺利进行
2006-04-05 16:35  文章来源:阿里地区商务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为规范酒类流通秩序,促进酒类市场有序发展,维护国家利益,保护酒类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贯彻落实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及《关于做好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工作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我地区酒类流通的质量监管工作,我局根据阿行办发(2006)21号《关于转发阿里地区<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积极向地、行领导请示,做好《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的宣传工作。经地、行领导批准,在地委宣传部的大力支持下,我局于2006年3月27-4月2日利用一周时间开展了全面的宣传工作。一是我局会同工商局、食品药品监督局在地区十字路口开展了《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宣传工作。在宣传过程中行署副专员彭措亲自到场指导宣传,我局分四组对狮泉河街道所有经营酒类的商户挨家逐户上门发放宣传单,并耐心、细致地做了全面的解释工作。另一组在十字路口显眼处悬挂横幅,张贴《酒类流通管理法》,对过往的行人发放宣传单,在宣传过程中共发放宣传单一千五百余份,使《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家喻户晓。二是通过在电视媒体进行为期一周的对《酒类流通管理办法》滚动宣传。使广大从事酒类批发、零售的个体商户和企业进一步了解了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为做好酒类流通登记备案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我地区酒类登记备案工作自4月3号开始进行。各县按照地区行署转发的《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实施方案》的通知后备案登记工作也于同日进行。此项工作的开展将进一步加强我地区酒类市场的管理,保护酒类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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