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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局认真贯彻落实汽车以旧换新政策
2009-09-02 11:03 文章来源:
西藏阿里地区商务局
文章类型:
原创
内容分类:
新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促进扩大内需鼓励汽车家电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9】44号)精神,进一步扩大汽车消费,拉动国内需求,促进节能减排,有效利用资源,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在行署副秘书长虢洪志领导下,2009年8月26日召集地区财政、环保、公安和宣传部门的负责人就对落实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召开了专题协调会议。
由于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的政策时效短(2009年8月10日-2010年6月30日截止)、操作性强(商务部门、公安车管所、环保部门、财政部门、报废汽车拆解企业联合操作)等特点,我局及早听取各成员单位的意见,制定符合我地区的可行性方案,以便该优惠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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