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西藏主站 设为首页
北京时间:
本站由西藏阿里地区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内容组织和审核
当前位置: 主页 >  商务动态 >  正文
阿里地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
2007-08-25 08:21  文章来源:西藏阿里地区商务局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阿里地区位于祖国的西南边陲,西藏自治区西部。长年以来,受地缘、能源、资源、交通、人才、资金、信息等因素制约,农牧区商品流通极度落后,假冒伪劣和过期变质商品充斥着农牧区市场,从而导致农牧民买难卖难,城乡发展极不平衡等问题日益突显。



  自国家大力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以来,阿里地区商务局根据国家商务部《关于开展“万村千乡市场工程”试点工作的通知》及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商务厅关于西藏自治区“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在自治区商务厅及阿里地委、行署的正确领导和县、乡两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从2006年开始,结合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交通状况和区域位置等因素,以点线面相结合的方式,以噶尔县作为试点县,地区恒远商贸公司、先施百货超市为试点配送企业,在噶尔县四乡一镇开展了试点建设工作。



  截止目前,在噶尔县四乡一镇完成了30余家乡、村级农(牧)家店的新建和改造任务(其中有4家乡级农家店,26家村级农家店),乡(村)级农家店开办商店的资金投入最少有2万元,最多的达8万元。商品品种少则150余种,多则达400余种。经营状况良好,经营者全属当地农牧民,农牧民得到了实惠。今年,将顺利完成自治区商务厅年初下达的在我地区完成33家农(牧)家店的新建任务。
发表评论】【查看评论】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推荐文章:
西藏阿里地区举行农牧区商品流通车辆配发及推广加碘盐进牧区活动仪式    2007-08-24 17:37
阿里地区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工作顺利进行    2006-04-05 16:35
阿里地区开展防范猪链球菌疫情检查工作    2005-08-16 12:25
阿里地区召开2005年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协调会    2005-07-11 16:37
西藏阿里地区外贸企业积极做好畜产品市场调研 落实畜产品收购合同    2005-06-10 10:46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
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
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网站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信息化司 联系人:吴 博 电话:010-65198950   Email:地方商务之窗邮箱
 内容组织:西藏自治区商务厅       联系人:袁林清 电话:0891-6831362    Email:内容组织人员邮箱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 佳 电话:010-51651200-666 Email:技术支持人员邮箱